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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间事故排风系统设计安装公司-广州杉旭
广州车间事故排风系统设计安装公司-广州杉旭
发布时间:2014-08-20 来自:未知 浏览量:次 作者:-1
广州车间事故排风系统设计安装公司-广州杉旭 在生产车间里,当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有出现突然散发大量污染气体或有爆炸性的气体的可能,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统。事故排风统的风量应根据工艺设计所提供的资料通过计算确定。当工艺设计不能提供有关计算资料时,应按每小时不小于房间全部容积的8次换气确定。
广州车间事故排风统必须的排风量应由排风系统统和事故排风的排风新人共同保证。事故排风统的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地点设置开关。
广州车间事故排风统的室内排风口应设在污染气体或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可能最大的地点。事故排风不设进风系统补偿,而且一般不进行净化处理。事故排风的室外排放口不应布置在人员经常逗留或经常通行的地点,而且应高于2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的屋面3m以上。当其与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水平距离小于20m时,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